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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154人

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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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考试网发布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教师招聘信息,包括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教师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时间、报名入口、职位表等。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我市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建设高素质专业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为我市着力打造“一城五中心”加快建设四化同步发展示范区提供人才支撑,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天门市事业单位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4年天门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154人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详见《天门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除有政策依据的相关群体外,本次招聘面向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招聘部门,联系方式见《天门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联系咨询方式一览表》(附件2)。

(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1月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2024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4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六)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相关工作经历”指与岗位所需和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具体界定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一)报名渠道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注册、报名、初审及查询、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发布等均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注册: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报考人员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在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中已成功注册为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用户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但可以更新相关信息。

2.报名: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注册成功的人员选报岗位,填写报考信息,接受招聘单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1个岗位。2月21日至2月26日,省人事考试院将每天发布一次报名数据,供报考人员参考。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

3.资格审查: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8日9:00,招聘单位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

4.缴费确认:2024年2月28日9:00至3月1日24:00,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缴费确认报名。报考人员须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依据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缴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请务必注意。2月28日9:00至2月29日24:00,符合相关规定的考试费用减免对象,按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相关提示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进行申请操作,申请减免。

5.岗位调整和改报:缴费确认环节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面试入围比例)的招聘岗位,需要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退还已缴费用。

6.打印准考证:2024年3月26日9:00至3月30日9:00,已确认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先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s://rst.hubei.gov.cn/hbrsksw/)注册,接受个人基本信息认证,认证成功后才能选报岗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对已选报的岗位不可自主撤回,未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审查的,可以补充信息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仔细阅读《公告》《岗位表》等内容,熟悉相关要求,对需要填写的每一项内容要认真考虑,慎重填报,严肃对待。

(二)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四)《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科、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系统中进行备注说明。

(五)《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博士研究生,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应聘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较高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4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

五、考务技术事项

(一)由于需要填写的注册及报名信息较为详细,为了确保报名资料提交成功,加快报名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前,先将需要填写的内容用文档编辑录入。在网上填写报名表时,将已准备好的资料一一粘贴到表中即可。

(二)网上报名系统推荐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报名时须在该系统下载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自动审核后上传,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无法上传。

(三)注册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月27日15:00,2月27日15:00注册窗口准时关闭,尚未注册成功的人员此后将不能选报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9:00至2月27日17:00,2月27日17:00报名窗口准时关闭,此后将不能选报岗位。2月27日17:00后,审查状态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也将无法修改、提交个人信息。因此,请尽量将注册、报名、补充资料等操作提前,切勿在临近窗口关闭时操作,避免注册、报名失败。

(四)已报名确认及缴费但招聘岗位取消的报考人员,接到招聘单位通知后,可于3月6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注意接收招聘单位通知。期间相关报考人员因条件不符未成功改报其他岗位,以及无法正常联系或接到通知后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利。

(五)如遇相关技术问题,请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7-87231405;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27-87710491。

六、笔试

(一)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上午

2.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3. 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未携带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二)笔试类别和内容

1.针对不同招聘岗位特点,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分类设考。

2.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笔试中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内容参见湖北省人社厅官网的“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湖北省人事考试网的“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三)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岗位表》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开考。涉及降低开考比例的,按降低后的比例执行。

(四)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后一个月左右通过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发布,考生可查询本人成绩。同时发布笔试卷面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阅卷采用客观题机器评卷和主观题网络评卷,没有人工登分、加分过程,除零分、缺考等特殊情况外,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七、考试成绩计算

(一)成绩权重。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涉及在面试环节开展专业测试的,应在面试公告中明确专业测试的成绩占比。

(二)计分方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共计3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考生面试得分即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加分政策。

1.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参军入伍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实行加分政策优惠。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报名本次招聘,参加了公共科目统一笔试,且笔试卷面成绩达到最低合格线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上述2个项目部分人员选派报到时间在7月之后,当年同批次、无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视为服务期满。

2.上述人员笔试成绩加分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得分)÷3+5分=笔试成绩。

3.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或报考定向岗位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4.加分采取现场审核办法:“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考生持相关项目服务证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今年期满未领到证书的,由服务地“三支一扶”办、团市委开具相关证明。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考生持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上述人员于3月7日至3月10日到天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现场登记审核,期间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政策优惠不再受理。

5.加分审核地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34号市人社局办公大楼201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方式:0728-5223449。

6.经审核确认的加分人员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进行公示。

八、面试前资格复审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面试入围考生的资格复审。

(一)确定面试入围考生

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表》中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成绩从高到低经资格确认后依次替补。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提出取消、核减或者保留的调整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备案,并通过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面试前的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另行发布通知。不按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弃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天门市事业单位2024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在相关材料上本人署名。具体如下:

1.考生应提供本人的笔试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3张(照片背后填写岗位代码和署名)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有效证明等资料。

2.2024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高校学工处(教务处)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考生报考的,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四)参加面试人员公示

资格复审后,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tianmen.gov.cn/)上公示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

九、面试

面试由天门市人社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测试、现场表演、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形式进行。

(一)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进行发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入围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除招聘单位另有要求外,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公告将明确,对于入围面试或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另行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十、发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的一个星期内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上发布考生总成绩。

十一、考试成绩排名规则

(一)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依得分由高到低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名。如,考生甲、乙、丙、丁、戊笔试成绩分别为72分、71分、71分、71分、70分,则排名依次为第1名、第2名、第2名、第2名、第5名。

(二)考生总成绩依笔试、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仍相同时,则组织面试加试。

十二、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内容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承担复检费用。

应聘人员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应聘人员,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合格的再行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并了解是否有需要回避的情形。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主管部门可按招聘岗位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

十三、公示及备案

主管部门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将体检考察结果情况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体检表及体检结论、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天门市人社局。天门市人社局在天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ianmen.gov.cn/)对拟聘用人员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主管部门将聘用意见报天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十四、聘用

通过聘用备案的,由招聘单位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天门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且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的人员中产生),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天门市乡镇财政管理所、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乡镇管理所、天门市乡镇水利管理站由主管部门制定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的工作规则,组织新聘人员选岗,确定新聘人员的具体聘用单位后报天门市人社局,再办理相关的人事聘用手续。

十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天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对《岗位表》中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资格证书等报考资格条件的咨询,按附件2中电话进行联系。

(二)考生在进入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弃权的,应由本人出具书面声明,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声明有困难的,可以通过扫描或拍照、传真、邮寄等方式提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人。考生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应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招聘单位无法联系。确系无法联系的,由招聘单位据实记录,视同考生自动弃权。

(三)《公告》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四)笔试、面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公开招聘考试的培训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文章来源:https://www.tianmen.gov.cn/zwgk/zc/tzgg/202402/t20240219_5087524.s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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